这六大事业单位混改中的核心问题,你知道几个?

2020-09-14 11:23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207

        在这一轮体制改革中,混合所有制的方向一直是国家的主要方向之一。2016年,国家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改组后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条件和发展需要,转变为国有独资企业、混合所有制、私营企业等多种形式的企业。天津在实施生产经营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只提到了混合所有制的一个方向。

        

        他说:"虽然这项政策已肯定了混合改革,但这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方面,事业单位的混合改革政策缺失,加大了混合改革的难度,在实际操作中,更多地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混合改革政策。另一方面,由于政策不明确,为公共机构的混合改革创造了更多的空间,各地的实施效果也不尽相同。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积极争取上级和政府部门的支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职工持股,首先要了解事业单位混合改革的六个核心问题。

        

        1.所有权结构的确定?

        

        133")规定,国有控股试点企业职工持股比例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公司股本总额的30%,单个职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关于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2016]133号)(以下简称《意见》)同时规定,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的控股地位,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4%。在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意见》(发改经济体[2017]2057号)中,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军工企业国有控股类别修订完成前,需要突破相关比例规定

        

        由于国家没有关于事业单位混改的政策,大部分改革后的单位在混改实践中都遵守133号文的持股比例规定,确保国有控股和职工持股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30%。"如2017年完成混改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改革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0%的股份。深圳水务集团,深高速,铁汉生态三家战略投资者拥有15%,10%,5%的股权,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拥有20%的股权。而去年3月,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谈到国企混改时提到,国企不一定要控股,参股。第三十八条还鼓励"积极引进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2010年完成混改的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员工持股合计达到60%,因此股权结构没有明确的政策限制,关键是要争取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支持。

        

        2,是增量的还是库存的?

        

        在混合改革中引入战争投资或职工持股,必须包括股权结构的改变、增资还是股权转让,这涉及到是增持还是增持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末,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大量国有资产廉价出售,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因此,在这一轮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中,以增量、固定股为基础的股份制改革已成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混合改革的原则之一。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坚持增量引进、利益约束",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建立新的出资方式进行职工持股,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

        

        根据这一原则,股票资产的价值已经成为影响员工持股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国有资产净值扣除重组成本后的价值很大,那么需要实现同等比例的增量资产的价值就越大,在一定员工总数的情况下,员工持股的平均成本会增加,实现员工持股的难度也会增大,当然,可以适当地保留部分股份,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尴尬。

        

        3.整个成员持有股票还是骨干持有股票?

        

        全员持股和骨干持股各有利弊,与骨干持股相比,全员持股激励更强,经营决策更民主,但全员持股也有很多弊端:一是影响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尤其是在员工持股人数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或许我们希望借助国外发达市场同股不同权的AB股结构来缓解这一矛盾。我国《公司法》放宽了有限责任公司同股不同权的规定。股东大会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总体上遵循的是同股同权的原则,因此AB股的设置将长期阻碍企业在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上市。二是不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因此,为满足公司登记的需要,公司通过股东会或通过工会作为法人股东持股,或多名员工以一名员工的名义出资,以减少持股法定人数,符合工商登记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二至二百人。但这些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或者不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从目前的政策发布来看,国家政策更倾向于核心骨干持股。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职工范围为科研人员、管理人员、骨干骨干,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有直接或更大的影响,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如何识别骨干?

        

        关于如何确定骨干,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改组过程中,改革后的单位可以先充分调查职工的意愿,以减少改革方案通过大会审查时的阻力。骨干工作人员分为技术骨干、管理骨干和业务骨干三大类。

        

        5.如何为股权定价?

        

        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定价是防止国有企业流失的重要手段。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研究和修订,从严格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程序、完善评估方法、加强监督和法律责任追究、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共同处罚等角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会对评估价格产生影响。资产评估机构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价评价的作用。

        

        6.如何管理股权?

        

        混合改革中的股权管理主要遵循以下两项原则。

        

        以岗定股,动态调整"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指出,混合改革要"坚持以岗位为基础,动态调整。"职工持股要体现热爱敬业的指导,密切联系岗位和业绩,支持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的股份持有。建立和完善股权内部流通退出机制,避免僵化持股。

        

        股权的流通和退出机制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各种原因离开企业或者正常退休后,应当将股权返还公司,使落后的人员有机会持有股份,保证企业的持续经营。职工达到持股条件后,还可以按照规定持有公司股份,以留住和充分激励骨干人才,促进骨干和企业的长期共同发展。

        

        从本质上讲,事业单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或通过引进或实施战略投资者引入或实施职工持股,是为了促进产权多元化,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公营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联合经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

责任编辑:fafa
分享到:
0
【慎重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环球经济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