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自澳进口部分产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都有依法实施

2020-12-04 17:43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4043

商务部对澳大利亚原产葡萄酒进口的反倾销调查,依照有关法律进行立案调查。中方将继续依法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最终裁决,确定最终反倾销措施。


冯在商务部网站上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国内有关行业的申请,商务部于2020年8月18日对澳大利亚进口的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初步决定。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自实施之日起不得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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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说,商务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立案、调查,采取相关措施,充分保护所有利益攸关方的合法权益,欢迎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利益攸关方继续依法参与后续调查进程。


冯还指出,对澳大利亚进口大麦的双重反攻是在接到国内有关行业的申请后依法展开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调查机关充分保护各方权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给予各方充分参与调查的机会,客观、公正、公正地得出调查结论,并采取相应的贸易救济措施。案件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判决。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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